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普荣富等2名受伤职工的工伤拟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普荣富,男,武定益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炉前工。2022年10月16日15:10左右,普荣富驾驶二轮摩托车前往公司上班途中,于狮山镇新立公司专用公路K2+200米处时,车辆驶离有效路面,造成人员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路人见状后报警,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发现已经死亡,经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普荣富符合交通事故致颈椎骨折死亡。经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调查,认定驾驶人普荣富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经研究,该同志的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不予以认定为工伤。
2、郑瑞,男,武定永丰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机修工。2022年11月17日15:30左右,郑瑞在公司新厂院内搬运铁板过程中不慎被铁板夹伤右手中指,随后被送往武定县人民医院救治。被诊断为:1.右手中指末节挤压不全离断伤;2.右手中指末节指骨开放性骨折。经研究,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以上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2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股反映。联系电话:0878-8712696,邮编:651600,通讯地址: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保险股(301室)。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