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狮山镇2021年沪滇扶贫协作巩固拓展脱贫综合屠宰厂及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武定县狮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狮高村委会沙朗村大桥地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待宰间、屠宰分割加工包装间(一区、二区)、综合楼、门卫、检疫监测、公厕、采血点、消防水泵房、无害化处理间及配套辅助工程、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年屠宰生猪10万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定县狮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武定县狮山镇白龙路
联系方式:张文峰,1350878518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单位:云南协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9号中铁云时代大厦B座26层
四、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上述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五、征求意见的公示范围
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进入以下链接下载调查表并填写,可采用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电子邮件发送至:1052023242@qq.com;或来电至:0871-65239500。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武定县狮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