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窝乡2018年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武定县发窝乡阿过咪村委会;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发窝乡2018年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通村公路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武定县发窝乡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武定县发窝乡2018年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上小班图为准;面积为3.0751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地类为特殊灌木林地和一般灌木林地,主要树种为车桑子与小石积,所征收林地内无采伐活立木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属于武定县发窝乡阿过咪村委会阿过咪村和以纳古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由个人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所使用林地权属属于武定县发窝乡阿过咪村委会阿过咪村和以纳古村民小组集体,用地单位按相关规定和协议支付了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资源林政股反映,电话0878-6034826。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