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2025年3月15日9时,武定县旅游投诉处置指挥中心在“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上收到投诉,一名抗战老兵参加云南走啦国际旅行有限公司7天旅行团,未订立书面合同,行程中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餐饮严重不达标、服务管理混乱,严重违约并侵害游客权益。根据投诉线索,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云南走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武定罗婺彝寨门市部进行了检查。云南走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开展旅游服务未签订合同的问题的事实。
该案经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立案调查,当事人在开展旅游服务未签订合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和《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
处罚依据: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云文旅规[2023]3号)第六部分第137项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21600元(大写:贰万壹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日期:2026年4月13日
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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