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武定县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持续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提供坚实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全年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重要法律法规专题学习6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深悟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核核心内容,举办专题研讨班、报告会5场次,参训人员超200人次。二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持续强化县直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其他班子成员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全面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全县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补充完善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目前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437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84.64%。实现省、州、县、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二同”,确保同一事项同标准受理、同材料提交、无差别办理。二是推行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按照国务院及省、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21个,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关键阶段办事需求,强化部门联动协同,推动50个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门、跨层级重点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全年累计办理相关业务54655件。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全面推行“企业安静期”制度。2025年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99个,其中包含武定县“一业一查”联合抽查计划(覆盖28个行业68个事项)、武定县市场监管领域县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71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35家行政执法部门梳理备案涉企行政检查事项194项,实现涉企行政检查清单化管理。
(三)健全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经全面清理,列入决定草案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7件(其中修改后继续有效6件),确保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并公布2025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4项。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全年完成招商引资框架协议合法性评估34件、政府常务会其他重大议题合法性审核163件、合法性意见征求项目21件,累计218件。持续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其法制审查和参谋助手作用,全县11个乡镇人民政府、11家党委部门、36家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58家单位,均依法聘请法律顾问共计89名,确保重大决策合法合规。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队伍资源,精简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健全乡镇综合执法机制,明确执法权责边界,提升基层执法效能。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在2025年度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评查中,各部门均完整体现“三项制度”落实过程。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组织全县258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法律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四是严格案卷评查。全年对187卷行政执法案卷开展内部评查,组织参加全省案卷评查1次(7件)、全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80件),通过评查倒逼执法规范化。五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涉企行政执法领域,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个,向乡镇和县级执法部门下发行政监督督办函2份、行政监督建议书2份,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相关线索1条。
(五)健全应急体系,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一是完善应急保障体系。构建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及灾害事故特点相适应的救援装备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体系,实现“平时保运行、战时保打赢”,全面履行应急物资储备配发、装备巡检维修、社会联勤资源管理及战时生活保障、技术保障、运输保障、卫勤保障、联勤保障等职能。二是强化应急队伍建设。依托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组建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依托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组建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其中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已建成,现有队员60名。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实行“乡镇负责基础训练、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专业训练”的模式,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队伍功能,逐步形成涵盖专职消防、森林扑火、气象防雹、地震救援、水旱灾害应急、事故处置、集镇管理、维护稳定、安全生产及其他应急处置等多领域的职责体系,实现从单一救援向综合救援转变,发挥“一专多能”综合效应。三是加强应急演练实训。在“10・24”地震30周年科普宣传活动期间,组织全县各单位、中小学及乡镇开展多次地震应急演练实训,全面检视地震预警信息应用、应急准备及避险环节存在的问题短板,切实提升公众地震应急避险能力。
(六)健全化解体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案件审理机制,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30件,受理19件、调解和解5件、纠正4件、行政机关组织听证2件、办结24件;全年行政诉讼案件4件,同比2024年减少16件,降幅达80%。行政机关严格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负责人出庭率达100%。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平台规范化建设。聚焦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动争议、山林土地权属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1775件,调解成功率达98%。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拓宽援助覆盖面,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4件、公证事项273件、司法鉴定案件88件。深入开展“法律六+N进”活动,创新运用“双语普法”、民歌普法等贴合本地实际的普法形式,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不断拓展公开深度、拓宽公开广度。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诉求。2025年,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85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3621条,其中发布政府文件26篇、政策解读32篇;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按程序办结。推动人大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着力提升监督整体效能,切实增强民主监督实效,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2件、政协提案104件。
二、亮点成效
(一)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充分发挥。全年行政复议案件共纠错4件,纠错率17%;调解和解8件,调解和解率33%。其中,1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3件撤销原行政处罚并责令重新作出(含1件涉企案件,为企业减少经济损失36.6万元),通过行政复议有效规范行政行为,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二)插甸镇“六位一体”模式成效显著。插甸镇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推动、社会协同、多元参与、法律保障”的“六位一体”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镇发展总体布局。五年来,该镇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98%,累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00余场次,覆盖群众1.2万余人次;通过开展线上旁听庭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期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机制不够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体系仍需完善,配套工作机制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提升。
(二)执法监督有待强化。法治监督功能未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均衡,部分执法人员程序法治意识不强,执法流程不够规范。
(三)普法宣传质效不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有待提升,宣传力度不足,普法形式和载体创新不够,全社会浓厚法治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宣传引导,筑牢思想根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大力培育公民法律信仰,厚植法治文化底蕴,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思想保障和精神支撑。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决策行为。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健全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闭环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出台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相抵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将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纳入目录清单管理,细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明确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及完成时限,实现清单化推进、项目化落实。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定期清理滞后于发展或与上位法相冲突的文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和纠错机制,以刚性制度约束确保行政行为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成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方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社会满意度。
(四)深化依法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需求,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强化风险防范预警,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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