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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普法小常识

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什么是知识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通俗来讲,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智力成果创造者的专有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同等受法律保护,可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具备商业价值与交换价值。

知识产权的类型

著作权 著作权是作者对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自动产生,无需申请登记(登记可作为权属证据)。

专利权 专利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人/设计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发明创造的独占实施权,必须主动申请、审查通过后才生效。

商标权 商标是区分商品/服务来源的商业标识,商标权是权利人对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无需申请,自动保护。

其他产权

1.地理标志:证明商品来源于特定地区,品质与地域相关(如大姚核桃、牟定腐乳、武定鸡),保护区域公共品牌;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半导体芯片的三维配置,支撑芯片产业创新;

3.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人工选育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改良的植物新品种,激励农业、林草业科技创新;

4.域名权:互联网地址标识,防止恶意抢注,保护线上品牌。

知识产权的特点

专有性 知识产权归权利人专属所有,未经许可,他人不得使用、复制、销售,否则构成侵权,这是知识产权最核心的特征。

地域性 知识产权仅在授予该权利的国家或地区内有效。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商标,在国外不受保护,需通过国际条约(PCT、马德里体系)另行申请。

时间性 除商标可续展、商业秘密无期限外,专利、著作权均有法定保护期,期限届满后,成果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可免费使用。

无形性 知识产权无实物形态,需要依托载体存在(如专利文本、储存作品的硬盘等),但权利独立于载体,可多次授权、转让、许可使用。

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激励创新、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安全。从个人原创到企业研发,从文化创作到科技突破,都离不开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让我们一起尊重原创、拒绝盗版、不抄袭、不购买假冒商品,用行动守护每一份智慧成果,共建诚信创新的社会环境。如发现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来源:楚雄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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