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狮山镇始终将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紧盯“确权、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环节,推行“四清”即底数清、权责清、收益清、分配清工作机制,扎实做好项目资产管理后半篇文章。

“底数清”,奠定精准管理基础。对照时间范围、资金来源、收益对象等对2013-2024年以来形成的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摸排,完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及资产线下台账,确保项目资产应纳尽纳、信息完整、底数清楚。经核查登记,全镇形成资产1689个,资产原值70291.24万元。
“权责清”,构建明确责任体系。按照“谁实施谁登记移交,谁所有谁管理维护”原则,完善移交登记手续,镇、村分级建立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台账,清晰界定镇、村、户的管护责任和管护内容,切实做到有账可查,防止项目资产流失。经营性资产遵循“谁使用、谁维护”原则,到户类资产依据“谁所有、谁维护”原则,公益性资产按照“谁管理、谁维护”,签订移交和管护协议共计852份,精准落实责任主体。
“收益清”,激发资产活力源泉。建立经营性资产“一资产一档案”管理模式,将资产从项目立项、资金投入、建设竣工、确权移交,到运营管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的全流程信息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按照产业帮扶项目“四个一批”分类管理的决策部署要求,针对54个产业帮扶项目资产不同类型、资金来源和运营状态,构建起“来源可溯、权属明晰、管护到位、收益可查”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2018-2024年,狮山镇共计投入沪滇资金、衔接资金等各类资金11363.88万元,形成产业帮扶项目资产54个,共获得产业帮扶项目资产收益共计1412.13万元。
“分配清”,保障公平效益兼顾。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产业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严格按照村编制方案—镇人民政府审核—镇党委通过—公示公告—实施分配的程序进行。2020年至今,狮山镇16个光伏发电项目资产收益792.08万元,支出584.96万元,其中:乡村公岗支出277.4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事业220.49万元,临时救助87.07万元。收益的科学分配,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产业帮扶项目资产带来的实惠,充分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四清”之策,狮山镇实现了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的目标,下一步,狮山镇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探索和完善项目资产管理措施,推动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