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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民办幼儿园终止办园的公示

日期:2026年07月07日   作者:教育管理股   来源:武定县教育体育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幼儿园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自愿提交终止办学书面申请,并自行组织了财务清算,经武定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审定同意其终止办学,现予以公示:

一、终止办学幼儿园名单








二、公示说明


(一)公示期30日,公示时间:2026年7月7日—2026年8月5日。

(二)公示期满30日且无有效实名异议后,县行政审批局依法注销办学许可证,依法注销上述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统一收回办学许可正、副本及印章。

(三)办学许可证注销后,上述机构丧失合法办园资质,严禁以原幼儿园、托管班、早教班等任何名义开展招生、收费、保育教育活动;若存在违规无证办学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三、异议反映渠道及要求

(一)受理范围:群众、幼儿家长、教职工、债权人对本次幼儿园终止办学、清算退费、幼儿安置、教职工补偿等事项存在异议,或发现相关幼儿园提前违规招生、隐瞒债务、未落实退费安置等线索,可实名反映。

(二)提交方式:须在公示期内提供书面异议材料(载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事实理由、佐证材料),可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武定县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股;地址:武定县狮山大道77号。

(三)监督咨询电话:0878-8835195。

(四)处理规则:本局收到实名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开展核查,并书面反馈核查处置结果;匿名线索不予受理、不予答复。




                     武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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