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征公告〔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武定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及批准用途
(一)批准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云政土复〔2026〕34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1月29日
(四)批准用途:环卫用地、排水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己衣镇平山村民委员会羊圈村民小组,己衣村民委员会小村第一村民小组、小村第二村民小组;万德镇万德村民委员会万德第五村民小组,新村第一村民小组、新村第二村民小组;东坡傣族乡东坡村民委员会水田村民小组、第三村民小组;环州乡环州村民委员会小荒田村村民小组、第八村民小组;发窝乡发窝村民委员会左一村民小组、左二村民小组、左上村民小组,山品村民委员会大永西第一村民小组、大永西第二村民小组、大永西第三村民小组、大永西第四村民小组;田心乡田心村民委员会田心第三村民小组,大水塘第一村民小组、大水塘第二村民小组;白路镇白路村民委员会白路村民小组,张家上村村民小组、张家下村村民小组;高桥镇石腊它村民委员会石腊它村民小组,高桥村民委员会许家村民小组;插甸镇哪吐村民委员会下元乐村民小组,插甸村民委员会旧猴街村民小组、插甸街村民小组;猫街镇猫街村民委员会阿朵卡村民小组、鲁干村民小组、糯左宽第一村民小组。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己衣镇平山村民委员会、己衣村民委员会,万德镇万德村民委员会,东坡傣族乡东坡村民委员会,环州乡环州村民委员会,发窝乡发窝村民委员会、山品村民委员会,田心乡田心村民委员会,白路镇白路村民委员会,高桥镇石腊它村民委员会、高桥村民委员会,插甸镇哪吐村民委员会、插甸村民委员会,猫街镇猫街村民委员会。
(三)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5.2711公顷,其中农用地4.9637公顷(耕地1.8890公顷,林地1.5663公顷,草地1.1243公顷,其他农用地0.3841公顷),建设用地0.3031公顷(全部为工矿用地),未利用地0.0043公顷(全部为裸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地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2个征地区片和水田、水浇地、旱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8种地类。Ⅲ区片,标准为水田92.0385万元/公顷、水浇地81.4500万元/公顷、旱地81.4500万元/公顷、林地30.9510万元/公顷、草地30.951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81.450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参考旱地标准进行补偿)、集体建设用地81.450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24.4350万元/公顷;Ⅳ区片,标准为水田81.1905万元/公顷、旱地71.8500万元/公顷、林地27.3030万元/公顷、草地27.303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71.850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参考旱地标准进行补偿)。
(二)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该批次拟征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楚政通〔2022〕68号)标准执行。
(三)被征地人员安置途径:该批次征地涉及安置人口141人,计划通过发放安置补助费安置141人、社会保障安置39人。可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公告方式、时间及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由武定县人民政府组织发布,在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乡镇和村民委员会公示栏、村民小组活动室粘贴本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如对本公告所述的《关于武定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6〕34号)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云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赵兴祥,0878—6034918
地 址:武定县狮山镇罗婺路4号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武定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