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9号)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经审核,武定刘自会口腔诊所等1家企业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878-8835766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7日
| 武定县2025年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公示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补贴比例 | 正常减员 | 裁员率% | 失业保险平均缴费人数 | 上年缴费金额 | 补贴金额 | 申报时段 |
| 1 | 武定刘自会口腔诊所 | 0.6 | 0 | 0 | 5 | 2637.32 | 1582.39 | 2024年1月至12月 |
| 合计 | 2637.32 | 158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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