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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武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告【已结束】

日期:2023年03月22日   作者:   来源:县林草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武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整合优化”)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武定狮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武定狮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于1988年5月4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以《批转省建委等部门关于要求审定分布第一批省级风景名胜区的请示的通知》(云政发﹝1988﹞68号)文件批准建立,于2016年3月12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定狮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云政复﹝2016﹞21号)文件批准总体规划。面积为1639hm²。

(二)武定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

1982年5月10日,楚雄州人民政府以《印发州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认真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的通知》(州政发〔1982〕42号)文件批复同意建立武定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2013年10月18日,楚雄州人民政府以《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武定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3-2020)的批复》(楚政府〔2013〕98号)文件批准总体规划。面积为1417hm²。武定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与武定狮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重叠较大,重叠面积为985.86hm²。

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

按照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规则和技术标准,武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为保留武定狮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归并武定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

(一)整体调整情况

武定狮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整合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面积239.70公顷。

(二)地块调整情况

武定狮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共调出城镇面积0.06公顷。

(三)涉及核心保护区调整情况

未涉及核心保护区调整情况。

(四)整合优化结果

武定狮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原面积1369.0公顷,调出城镇面积0.06公顷,整合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面积239.70公顷,整合优化后武定狮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1608.64公顷。

三、《整合优化》决策风险评估情况

《整合优化》在前期调查摸底、梳理武定县域自然保护地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的成果和经验,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的要求。在保持原预案稳定和范围边界、管控分区矢量数据不变基础上,编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对调出调入地块进行逐一审核、分类统计,在整合优化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坚持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广泛听取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因此,不存在风险。

四、风险综合评价

经对《整合优化》的内容进行全面分析、系统论证和客观预测,本《整合优化》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无社会稳定风险。

五、总体效益评价

(一)确保了重要生态系统、风景名胜资源、自然与人文景观得到有效保护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是在前期摸底调查、全面梳理存在问题、综合评估生态区位、主体保护对象、功能定位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开展的,并经科学评估将周边自然文化保护价值高的区域划入风景名胜区范围,确保了全县重要生态系统、风景名胜资源、自然与人文景观得到有效保护。

(二)缓解了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调出自然保护地分布的大量连片稳定耕地、人工集体商品林、村庄、城镇等地块,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不大区域,有利于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分布,缓解自然保护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在保护的前提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为实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奠定了基础

通过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解决了武定县自然保护地的交叉重叠问题,为实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奠定了基础。整合优化完成后,通过调整完善保护地管理机构,配置相关人员,将有利于保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保护地实现规范、高效和科学管理。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整合优化》编制单位或评估单位提交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

自然保护地整合以后方案编制单位: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凤自军

联系电话:13987886026

电子邮箱:wdxybsdg126.com

联系地址:武定县狮山镇环城西路156号(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22日

《武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现将《武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2019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地类型和功能定位,优化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重点解决自然保护地空间重叠、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2019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对自然保护地进行调整优化,评估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并做到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不重叠。

为切实做好武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地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作用,根据省、州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及《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完成《楚雄州武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预案编制工作从2020年4月23日开始,期间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经过多次修改完善,至2022年11月完成工作任务。《楚雄州武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经国家、省、州审核通过。

现根据省、州相关要求,在《楚雄州武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基础上编制《楚雄州武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武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始终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一体部署、协同推进,工作成果相互支撑、互为因果。

武定县整合优化前共有自然保护地2个(武定狮子山风景名胜区、武定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地批复面积2786.00hm2,占全县总面积295184.00hm2的0.94%;整合优化后共有自然保护地1个(武定狮子山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总面积1608.64hm2,占全县总面积的0.54%。

预案提出武定县拟拟从昆明市云龙水库径流区新建1个自然公园、面积15612.33hm2,为地方级森林公园,相关区域已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本次不作为新建保护地纳入正式方案,今后待方案批准落地且管理条件成熟后,再按程序报批设立。

整合优化构建起新型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分区体系,建立了统一的自然保护地矢量数据图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整合归并了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解决了自然保护地重复设置、空间重叠问题;化解了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提升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完善了自然保护地体系空间格局,使之更加契合全县区域人口、自然地理和资源禀赋特征。

二、起草过程

为切实做好武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地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作用。根据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的要求。在保持原预案稳定和范围边界、管控分区矢量数据不变基础上,编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为了加快《武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工作。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及时委托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承担《武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工作。

2023年3月15日,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在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评估、应保尽保基本原则下,对武定县自然保护地进行了综合分析研判。在保持原预案稳定和范围边界、管控分区矢量数据不变基础上,编制了以保留武定狮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归并武定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为武定狮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武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由五部分构成。

(一)自然保护地现状

整合优化前武定县境内共有自然保护地2个(武定狮子山风景名胜区、武定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地批复面积2786.00hm2,占全县总面积295184.00hm2的0.94%。武定狮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调出矛盾冲突面积0.06公顷,全为城镇,涉及173人。与云南武定狮子山省级森林公园整合矛盾冲突面积25.56公顷,其中稳定耕地0.09公顷、人工集体商品林20.25公顷、其它5.22公顷。整合优化后矛盾冲突面积共280.24公顷,其中稳定耕地32.83公顷、人工集体商品林159.09公顷、村庄5.86公顷、其它82.46公顷。

(二)工作开展情况

1.科学评估,合理调整

以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价值为基础,进行科学评价,着眼解决现实矛盾冲突和历史遗留问题。

2.应划尽划,应保尽保

保持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态廊道连通性,调入与调出相结合,将应该保护的地方调入自然保护地进行保护。

3.实事求是,简便易行

不预设自然保护地面积,简化功能分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矛盾冲突调出标准,采取差别化管控措施,确保可操作性。

4.统筹协调,充分衔接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衔接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同步开展,与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协调推进,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三)整合优化规则

武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精神,依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差别化管理的通知》《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有关空间矛盾冲突处理规则的补充通知》《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等文件,确定整合优化规则。

(四)整合优化结果

武定狮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原面积1369.0公顷,调出城镇面积0.06公顷,整合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面积239.70公顷,整合优化后武定狮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1608.64公顷。整合优化后,武定县共有1个自然保护地,面积1608.64hm2,全部为陆域面积,占全县陆域国土总面积的0.54%。

(五)成效分析

通过开展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全面落实“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要求。有效解决全县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严重、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问题,进一步理顺了自然保护地关系,全面优化布局全县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有利于推动全县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有利于全县自然保护地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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