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升武定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展现武定文化内涵,增强市民归属感和城市凝聚力,提高武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武定县现面向全国发出“征集令”,征集武定县城市形象标识(LOGO)及具有武定特色的宣传语。
一、主办单位
中共武定县委宣传部
二、征集时间
2021年5月20日-2021年6月5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三、征集内容
(一)武定县城市形象标识(LOGO)一组
(二)具有武定特色的宣传语一组
四、征集范围
全国征集,凡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五、作品要求
作品应准确反映武定县城市形象,彰显武定城市精神,充分体现武定的历史底蕴、文化精髓、人文风貌;同时又要符合国际惯例,易于国内外人士的理解和接受。
(一)城市LOGO标识
1.能够体现武定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悠久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积极向上的城市时代精神。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3.LOGO应采用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4.LOGO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5.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6.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二)城市宣传语
1.作品要弘扬时代精神,注重城市内涵,格调健康,积极向上,准确反映武定城市形象,彰显武定城市精神,充分传达武定历史底蕴、文化精髓、人文风貌,凸显武定特色。
2.高度概括武定城市气质,凝练通俗,内涵丰富,朗朗上口,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播,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
3.每条宣传语字数限定在20字以内,应征作品要包含简要的创意说明。
(三)来件因延误、丢失、损失、误寄、邮资不足、失窃等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破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领导小组成立评审委员会,征集作品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为初评、公众投票、专家评审三个阶段。
1.初评阶段(6月5日-6月15日)。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初评遴选。
2.公众投票阶段(6月15日-6月20日)。将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在《武定发布》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并开设网络投票窗口,动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
3.专家评审阶段(6月20日-6月25日)。在初评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专家对作品进行终评,确定获奖名单。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公开征集社会意见。评选结果将在媒体、网络上公布。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Logo作品:
入选1名(10000奖励)
入围5名(3000奖励)
(二)宣传语作品:
入选1名(3000元奖励)
入围5名(1000奖励)
八、知识产权
(一)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二)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三)入围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入围作品的所有权,试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
(四)入围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五)投稿人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主办方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九、其他说明
(一)中共武定县委宣传部拥有武定县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及其作品的最终决定权,也拥有武定县宣传语的最终决定权。
(二)中共武定县委宣传部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投稿方式
参与者应填写《武定县城市宣传语征集活动登记表》《武定县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后,连同作品通过特快专递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提交,并分别在信封正面和邮件主题注明“武定县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或“武定县城市宣传语征集”字样。投稿地址:云南省楚雄州中共武定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人:周海涛,电话:0878-8712504,邮编:651600,投稿电子邮箱:wdxcb602@163.com
附件:1.武定县情简介
2.《武定县城市宣传语征集活动登记表》
3.《武定县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
中共武定县委宣传部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