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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5-0731002 公文目录:统计分析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2025年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实现稳步增长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1日

武定县2025年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实现稳步增长

今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势头良好。“三大经济”持续壮大,以特色产业为主导的“五张名片”全面打响,以重点工作为支撑的“八大行动”深入实施, 中国式现代化武定实践迈出更坚实步伐。聚焦县委《中共武定县委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武定篇章的实施意见》,继续实施专班制、大比拼、稳增长季度“擂台赛”等行之有效的举措,督促部门和乡镇认真履行主责主业,拓宽城乡住户调查收入,实现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一、2025年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基本情况

根据省、州调查队核实反馈,上半年我县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896元,同比(12280元)增长616元,增速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26元,同比增长4%,增速较2024年上半年(3.3%)上升0.7%,全州排第七位,较上年(第4位)下降3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85元,同比增长6.4%,增速较2024年上半年(7.1%)下降0.7%,全州排第一位,较上年(第7位)上升6位。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226元,同比(2024年上半年22333元)增加893元,增长4%,其中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15.8%;经营性净收入同比增长65.7%;财产性净收入同比下降17.3%;转移性净收入同比下降31.9%。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185元,同比(2024年上半年7695元)增加490元,增长6.4%。其中工资性净收入同比增长17.2%;经营性净收入同比增长43.8%;财产性净收入同比下降30.9%;转移性净收入同比增长2.9%。

二、城乡居民收入结构特点

(一)工资性收入占比较高。上半年,我县城镇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比65.8%,经营性净收入占比6.9%,财产性净收入占比7.1%,转移性净收入占比20.2%。农村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47.3%,经营性净收入占比25.5%,财产性净收入占比2.2%,转移性净收入占比24.9%。城镇居民收入中工资性占比较农村居民收入的工资性占比高出18.5%,显示城镇就业市场相对稳定,工资性收入占比已经成为我县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和主要组成部分。农村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也是最大,说明大部分农村居民思想观念逐渐转变,由过去收入仅依靠种养殖转变为当地或外出打工更能增加家庭收入,劳动力逐渐向非农产业靠拢。

(二)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城乡居民收入比逐渐缩小。我县惠农政策持续发力,同步落实产业扶贫资金,重点扶持特色种养殖项目(如高山蔬菜、武定鸡等),带动农户增收;深化“三权分置”土地改革,盘活经营权流转收益。致力于巩固脱贫补短板 ,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深化。中央《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明确要求发展智慧农业、县域产业链融合,武定县依托政策倾斜,推动“一区四带”产业布局,加速三产融合。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成立专业合作社125个,吸纳95.4%贫困户入社,统一技术、销售,降低个体市场风险,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种养殖积极性。推进集体经济与资产收益扶贫,财政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村集体,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全覆盖目标基本实现。这些落到实处的举措促进农村居民特别是贫困户收入大幅增长。相较农村居民,城镇居民除务工市场稳定,工资性收入增幅不断提高外,无任何促进收入快速增长的优势,所以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较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快,造成城乡居民收入比不断缩减。上年同期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9:1,今年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1。缩减了0.1个百分点。

(三)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由于收入增长快慢存在差距。由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没有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所以农村居民随着收入的持续增加,消费信心得到进一步增强,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下降0.7%,造成人均消费支出7735元,增速8%,同比(8.3%)下降0.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687元,增长1.8%。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增速1.8%与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增速8%相比,少了6.2个百分点。

三、居民增收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居民收入渠道单一。从调查数据资料可以看出,我县城乡居民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工资性收入(含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收入来源比较单一,受政策的影响较大,如果没有增资政策的支撑,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将十分困难。政府在用足用好增资政策、增加就业岗位,积极拓宽缺乏劳动技能人群的就业渠道,通过就业来增加收入。

(二)城乡居民收入中财产性净收入占比虽低,仍呈现负增长。上半年,财产性净收入在城镇居民收入中占比为5.5%,同比下降17.3%,主要是由于财产性收入难以增长,抽中调查户需归还房贷较多,银行存款减少,贷款多,归还房贷利息支出比存款利息收入多,造成利息净收入人均-177元,比去年同期人均-69元增长-56.9%。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今年上半年为28元,同比(67元)增幅-58.2%。出租房屋租金收入833.8元,同比(872.9元)增幅-4.5%;农村居民财产性净收入同比下降30.9%,主要是由于农村居民银行存款减少,借贷买车及经营用货车户数增多,贷款归还利息支出比存款利息收入多,造成利息净收入由去年同期人均0元转变为-33.4元。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今年上半年为162元,同比(193元)增幅-16%。

四、下步居民增收建议

(一)全力以赴稳就业保工资性收入一是各级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深入实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行动。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强化岗位开发和就业服务,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地。二是加强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三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业环境。

(二)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强化措施保发放。加强工作统筹,压实工作责任,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常态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金准确计发清算;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州统一部署做好社保待遇正常调整和补发工作;全面落实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确保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应享尽享。二是突出重点促扩面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聚焦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重点群体,协同推进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精准扩面,不断提高缴费水平、提升缴费质量,实现参保人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持续增长。

(三)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代收、代耕、代种”等社会化服务,因地制宜组织农机做好夏收粮油作物抢收工作,确保小春“颗粒归仓”。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总抓手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