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教育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推动法治建设全面提质增效,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武定县教育体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人副组长,教育督导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牵头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并切实抓好督促检查。2025年,召开了专题会议2次,专门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按要求配备法治副校长,并聘请公、检、法、司干警担任兼职法治辅导员或法治副校长。全面推行信息公开。通过武定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务信息,开通咨询电话,实行人工受理咨询。将单位信息、机构设置、权责清单、政策解读、教师招聘、招生考试、年度报告等政务信息全部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原设7个内设机构和党工委办公室,所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9个,2024年把所属事业单位教师进修学校和教研室合并为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治理能力。三是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召开工委会15次,党组会1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8次,切实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到决策治理全过程。
(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夯实法治根基。一是坚持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所有列入“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事项,严格按照《武定县教育体育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程序规定作出决策,确保决策科学、透明。如实记录“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过程,形成会议纪要,完整存档。指导和督促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学校“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二是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报备、公布等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平、规范、合法。聘用云南新楚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作为我县教体系统法律顾问,为教体局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为各类合同、协议签订以及涉法涉诉事务的处理提供法律意见。三是开展城区招生前期可行性调研。县教体局在全面考虑,精准测算、充分调研、积极论证、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城区学校招生片区,适时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对县城中小学特别是小学的招生片区进行合理调整划分,确保县城区域内学生“有学上,上好学”。
(三)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高依法防控和治理能力。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指导各学校修订《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提升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科学化水平。2024年,全县教体系统组织各类应急演练95场9.1万人次。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针对招生入学群访风险制定科学公平的入学政策,开展入学儿童数据摸底,开展招生预警,提前化解矛盾。针对校园周边安全形势风险,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四)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法治素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县28所独立法人中小学培育“法律明白人”56人,成功调解校园各类纠纷6起。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讲座78场6.9万余人次;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法治知识专题讲座63场5.6万余人次;积极配合县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性侵知识讲座24场2.26万人次。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明显增强,依法办事和依法执教能力显著提高,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自觉养成。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对涉及教育体育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不必要的前置条件,精简办事流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教师资格证认定等只需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结,真正做到了“零跑腿”。
(六)严格依法履职,维护公平正义。始终将依法行政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全年围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学校教育教学及食品安全、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体育赛事安全保障等共开展各类检查活动40余次。针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联合公安、检察、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开展未成年人进入KTV等娱乐场所检查。协同公安、住建、城管、市场监管、文化与旅游、环保等部门对武定一中、民族中学、职业中学开展校园周边整治。对15所民办幼儿园和3家培训机构进行年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局机关部分工作人员和学校部分教职工,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同志在实际工作中习惯凭经验办事,缺乏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在处理学生违纪事件时,个别学校没有严格按照校规校纪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法治队伍建设有待提升。教育体育系统法治专业人才相对匮乏,现有持证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难以满足日益复杂的法治政府建设需求。学校在处理涉校安全事故纠纷案件中,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术支持。
(三)法治监督机制不够健全。部分学校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只要不出事就行,忽视了过程管理和细节把控。个别学校未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家长不清楚收费项目、标准及政策依据。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切实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法律顾问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问效机制落实。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务、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财务管理、项目建设、人才选拔等重点领域加强管控,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期修改、废止或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二是进一步提升法治队伍建设。着力增强局机关全体干部、校(园)长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学校领导、教师的法律意识,转变学校管理理念。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知识法规学习,不断提升法治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思想好、能力强、作风硬的法治队伍。
三是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着力提高依法治校能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决策部署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学校制度体系,坚持学校以章程为依据,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立、改、废梳理,健全适应学校自主发展、特色发展的制度体系,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和教代会制度,建立依法治校执行机制和民主监督评价制度。
四是积极推进青少年普法工作。切实做好教体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工作,组织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推进青少年普法活动。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把学生品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