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局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武定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17日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执法项目大类 |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依据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重点 |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类 |
拟做出不予许可决定或撤销许可决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8、69条 |
1.申请人递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2.做出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决定的书面说明。 3.设定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 4.做出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的法律依据。 5.承办部门内部审核书面材料。 6.所领导的书面意见。 |
1.申请材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2.受理部门是否进行了严格形式审查。 3.审批流程是否符合规定。 4.做出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决定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理由是否充分。 |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类 |
拟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罚(包括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及没收非法财物)1万元以上,拟对个人处罚3千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的决定 |
《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南省交通运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
1.按照相关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应该具备的法律文书。例如:调查报告、立案审批表、相关的笔录等。 2.证据清单。 3.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书面说明。 4.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 5.重点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6.案件处理意见书。 |
1.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2.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 3.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
交通运输行政强制类 |
强制执行措施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44、70条 |
1.重大行政强制执行决定调查终结报告; 2.重大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3.重大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代拟稿; 4.相关证据材料; 5.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
1.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4.程序是否合法; 5.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6.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7.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8.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