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林林下种植(试点)项目区修建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林林政〔2015〕28号)第五条“落实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个人:禄劝县团街镇运昌村委会长麦地村刘晓林;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刘晓林林下种植(试点)项目区修建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水池、防火巡护道和管理用房;
四、项目建设地点:武定县插甸镇古普村委会达批村;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刘晓林林下种植(试点)项目区修建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批现状调查表》上小班图为准,面积为0.2967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地类为乔木林地,主要树种为旱冬瓜和核桃,有活立木蓄积12.4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属于武定县插甸镇古普村委会达批村小组集体所有;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
置补助已由用地单位与各林权权利人签订了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武定县行政审批局反映,武定县行政审批局0878-8837377。
武定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