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0日,县人民政府县长沈海燕在县政府主持召开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县政府贯彻落实意见;审议《武定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方案(送审稿)》;研究武定县2025年公务员记二等功个人和记二等功集体拟推荐评选等相关事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兴明,副县长杨艳、周智荣、周学强,县政府办主任祖正文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县政府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研究。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垂范,连续多年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体现了党中央对国土绿化事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殷殷关切。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指明了实践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会议要求:
(一)深化宣传引导,守牢生态底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认识到植树造林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崇高事业和全民参与的行动,不断加强绿色宣传教育和国土绿化宣传动员,由副县长周智荣牵头,县林草局具体负责,组织好我县植树活动,在全县营造爱绿、植绿、护绿的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精准有力做好中央及省州级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统筹抓好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提升生态治理效能等任务,以实际行动守护好蓝天白云、绿水青山,向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生态答卷。
(二)提质优化并重,强化监督管护。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注重“提质”和科学优化林分结构,坚持适地适树,“封、飞、造”并举、“乔、灌、草”搭配,绿化、彩化、财化相结合,积极营造混交林,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和造林质量,努力建设全域森林城市。要全面落实林长制,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大事、要事和难事来抓,在责任落实、宣教培训、火源管控、能力建设、应急处置中担当作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机制,坚决打赢新一轮防火期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聚焦利民兴业,培育发展动能。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立足武定生态资源禀赋优势,善用改革手段盘活林草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持续推进林权林地“三权分置”,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开发林票碳票项目,拓宽林草领域就业增收渠道,引领推动“林菌”“林鸡”“林药”“林花”等林下经济成为群众致富增收的好产业。要充分将经济与社会价值融合,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特色产业,不断厚植“绿色家底”,切实以高品质生态环境培育武定绿色发展新动能。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并对县政府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研究。
会议强调,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当前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整改方案的制定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行动指南。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高效推进。
会议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抓整改。县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扎实做好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严格把关,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在“条”“块”上得到全面深入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效抓整改。县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调度、分析研判机制,按月调度整改情况,分析整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工作。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将整改工作纳入督查内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督办,确保全面、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联动配合和监督保障,对整改完成的问题及时组织验收销号。
(三)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责任抓整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把追责问责作为推动督察整改工作的有力抓手,持续强化督察整改全过程的执纪问责,对贯彻中央决策和省州部署不力、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未完成环保重点目标任务、环境质量明显恶化、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责问责。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卫东,县政协副主席李建云,县政府党组成员、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朱兴龙,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按照议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