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理,规范、完善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采伐公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林木采伐公示办法》,结合武定县发窝乡人民政府提交的采伐申请及楚雄晟鑫林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武定县发窝乡2025年以工代振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作业简易设计》、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楚)〔2025〕35号),拟同意进行采伐。现就采伐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伐单位:武定县发窝乡人民政府。
二、采伐地点基本情况
(一)具体位置:采伐地点位于武定县发窝乡小石桥村委会庄房村,具体位置以《武定县发窝乡2025年以工代振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作业简易设计》小班图为准。(二)四至界线:以《武定县发窝乡2025年以工代振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作业简易设计》小班图为准。(三)林木权属:个人。(四)采伐树种:云南松。(五)林分起源:天然。(六)林种:其他用材林。(七)采伐类型:其他采伐。(八)采伐方式:皆伐。(九)采伐面积:0.0113公顷。(十)采伐强度:100%。(十一)采伐蓄积量:0.8立方米。(十二)出材量:0.1立方米。
三、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下午18:00。
四、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武定县行政审批局反映,逾期将视为无异议。武定县行政审批局将依法向申请人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联系电话:0878-8837377。
武定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