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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5-0329001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解读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武定县2025年烟叶工作的意见》《武定县2025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9日

解读《武定县2025年烟叶工作的意见》《武定县2025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解读《武定县2025年烟叶工作的意见》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的要求,现将《武定县2025年烟叶工作的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州烟叶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三新一高战略导向,紧紧围绕稳定核心烟区、烟叶产业现代化、烟粮协同发展三大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和烟田融合建设,全面夯实烟叶生产基础,构建现代化烟草产业体系,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奋力推进武定烟叶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武定县2025年烟叶工作的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烟叶工作会议精神,抓好2025年全县烟叶工作,保持烟叶工作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根据武定县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专班专题会议研究,结合武定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全县烟叶种植面积8.5万亩,收购计划23.3万担;上等烟比例70%以上;烟叶收购等级合格率80%以上、综合等级纯度90%以上,烟叶收购产值突破4个亿,烟叶税收达8800万以上,国家局工商交接合格率不低于全州平均水平,等级质量符合对口工业卷烟配方需要。

(二)主要政策

县财政按2025年烟叶税总金额不低于9%对应返还各乡镇。由武定县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制定方案,组织考核,最终按照考评得分情况进行补贴兑现。考核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总分在90—100分(含90分)的乡镇,全额兑现挂钩补贴;考核总分在80—90分(含80分)的,按百分比兑现挂钩补贴;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的,取消挂钩补贴。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自行制定考核方案并严格执行兑现。

1. 烟叶生产专项费用。按照2025年各乡镇烟叶税的4.5%安排,经考核后进行兑现。

2. 收购均价指标效益补贴考核。根据各乡镇最终实现的均价计算,收购均价在全县平均水平以上的,每增加0.01元补贴500元;在全县平均均价以下的,均价每低0.01元扣500元。

3. 规模化连片补贴。按各乡镇规模化连片实际落实数量和面积兑现补贴。补贴标准为:100-200亩(不含200亩)连片,每亩补贴15元;200-500亩(不含500亩)连片,每亩补贴20元;500-1000亩(不含1000亩)连片,每亩补贴25元;1000亩(含1000亩)以上连片,每亩补贴30元。该项费用直接拨付给烟农合作社,由烟农合作社规范开支,全部用于规模化连片种植各项工作落实推进。

4. 土地流转补贴。鼓励规模化种植,在烟叶种植收购计划内,以合同签订面积和实际种植面积为准,种植大户种烟土地流转在50-100亩的每亩补贴100元;流转面积在1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200元。

5. 示范样板补贴。县级示范样板由县烤烟生产收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挂片负责,共5片,示范样板设在猫街镇(1片)、高桥镇(1片)、白路镇(1片)、环州乡(1片)、万德镇(1片),每片不低于500亩,超过500亩的,按照500亩进行补贴。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每亩补贴50元(超过500亩的按照500亩进行补贴);乡镇级样板由种烟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分管烟叶生产工作副乡镇长、烟叶站站长挂片负责,共5片(人大主席主管的则相应减少1片),每片不低于100亩,验收合格后每亩补贴50元(超过100亩的按照100亩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县、乡镇级财政各承担50%。各级示范样板需单独成片,且必须插牌确认,不允许在同一连片内分割挂牌。

6. 村委会、村组烟叶工作经费。鼓励发展万担乡、千亩村,凡是村组收购量达到600担以上、村委会收购量达到1000担以上的,按照村委会2.5元/担、村组4元/担的标准保障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开支用于辖区内种植烟叶品种纯化、膜下苗移栽、按节令移栽、规模化连片等工作。

7. 生态保护补贴。遵循低碳环保、绿色循环理念,严禁砍伐树木烤烟,大力推行绿色能源烘烤,依据烟农实际购买和使用生物质燃料、烤煤的数量,分别对烟农进行0.12元/公斤补贴;使用电烤房烘烤烟叶的,依据耗电量对烟农进行0.12元/度补贴。

8.烟叶烘烤扶持经费。对开展电能烤房烟叶专业化烘烤服务示范的241座电烤房,专业化烘烤数量不低于2500公斤/座的,经验收合格。

(三)收购政策。严格按照种植收购合同收购烟叶。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政策;坚持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严厉打击内外勾结和倒买倒卖贩运烟叶的违法行为,保障烟叶收购秩序良好。

(四)奖励政策

1.烟叶税收返还奖励。按全县烟叶收购产值4亿元、税收8800万元的目标任务,烟叶税收返还按9%兑现;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烟叶税收返还按“9%-未完成目标任务双倍的比例”兑现;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按“9%+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比例”兑现。

2.收购计划奖励。对在全县烟叶生产收购考核中排名后三位的乡镇,采取调减下一年度收购计划的措施,扣减的收购计划加给排名前三的乡镇,具体为:排名倒数第一的乡镇扣减下一年收购计划2000担,排名倒数第二的乡镇扣减下一年收购计划1600担,排名倒数第三的乡镇扣减下一年收购计划1000担。

(五)监管政策

1. 人员考核。为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工作质量,根据全县烟叶生产收购考核结果,按全县烟叶收购产值4亿元、税收8800万元的目标任务,由武定县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提出意见,对未完成目标任务且烟叶站考核排名全州后十位的乡镇,建议对烟叶站站长和乡镇有关人员予以调整处理。

2. 监督管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工作体系,严格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在烟叶收购过程中,各乡镇、各烟叶站点、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检查巡查,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县纪委监委要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侵害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县公安局要开展烟叶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囤积和运输烟叶等违法行为,维护烟叶生产收购秩序;烟草武定县分公司要持续推进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基层烟叶站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收购人情烟关系烟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着力稳定扩大烟叶生产基本盘。一是推进粮烟协同发展。二是全面落实种植面积。三是充分调动基层队伍积极性。

(二)着力补齐烟叶基础设施短板。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全面构建防雹网络。

(三)着力提升烟叶生产收购水平。一是提前应对旱情。二是优化计划资源配置。三是严格落实“三个严禁”。四是严把时间节令。五是坚持连片种植。六是强化轮作。七是狠抓收购管理。

(四)着力提升绿色生态生产水平。一是切实抓好保育土壤。二是全面实施烟叶安全管控。三是推进清洁能源烘烤。

(五)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一是着力推进生产数字化。二是着力推动全程机械化。三是持续推广物联网智慧烘烤。

(六)着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一是打造“烟叶+N”产业体系。二是推进高标准烟区产业综合体建设。三是推进烟草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坚持“政府调控、烟草主抓、烟农主体、部门配合”工作制度。二是实行县级挂钩联系督导乡镇制度。

(二)强化责任考核。一是把烤烟生产纳入年度工作考核重点。二是加强全程考核。

(三)加强资金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州、县有关专项补贴资金的管理规定,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规范使用和支付,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不得擅自改变补贴方式、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

 

 

 

 

 

解读《武定县2025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

管理考核办法》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的要求,现将《武定县2025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州烟叶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各项生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我县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和烟叶质量,确保完成烟叶生产收购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武定县2025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制定依据

为全面落实2025年烟叶生产工作各项政策措施,提升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和烟叶质量,确保完成烟叶生产收购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主要内容

考核内容及标准

以乡镇为单位,分为烟叶政策落实、烟叶生产管理、烟叶收购管理、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加分项进行百分制考核

烟叶政策落实(30分)

1. 烟叶工作经费(5分)。各乡镇要严格落实烟叶生产经费,确保将县人民政府上年度返还的新增烟叶税金额按照不低于50%的标准用于烟叶生产工作。考核以乡镇人民政府实际支付凭证为依据,未达到标准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 计划分解(2分)。乡镇、村委会两级要及时分解下达烟叶计划,规范签订烟叶合同的计2分。乡镇、村委会计划分解文件材料缺失的每缺1个扣0.5分,扣完为止;以烟叶合同计划为手段强制烟农生产其他作物的,发现1处扣1分,可扣出负分;截留计划的,此项不得分。

3. 稳定烟农烟区(15分)

(1)永久烟田保护(5分)。落实核心烟区种植制度,确保核心烟区稳定的计2分,未落实的不计分;核心烟区稳定种烟的计3分,核心烟区等被其他产业挤占的,每挤占100亩扣1分,可扣出负分。

(2)规划区内种烟(5分)。100%在规划区内种烟的计5分,发现在规划区域外种烟的每亩扣0.1分,扣完为止。

(3)稳定核心烟区(5分)。以乡镇采集烟区规划数据中核心烟区比例为标准进行对标考核,年度移栽面积中的核心烟区面积占比每低于各乡镇核心烟区规划比例1%的扣0.2分,扣完为止。

4. 补贴兑现(5分)。通过查询财政系统数据,上一年度财政资金在县级资金到达乡镇后15个工作日内兑现完成的计5分,未足额兑现的,每项扣0.5分。

5. 防灾减灾(3分)。乡镇固定和流动防雹点运行正常的得3分,运行不正常的每个点扣1分,可扣出负分。

烟叶生产管理(40分)

1. 品种纯度(5分)。严格落实烟叶品种纯度管控措施,确保品种纯度的计5分。全面杜绝烟农自育苗,烟农自育苗的每个点扣0.5分,可扣出负分;田间种植劣杂品种的每个点扣0.5分,可扣出负分;品种纯度管控与乡镇烟叶工作经费挂钩,每发现10亩劣杂品种扣减县级配套工作经费1%。合同范围内,每个乡镇田间劣杂品种种植合计超过50亩的,取消当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补贴。

2. 优化布局(6分)

(1)确保轮作(3分)。通过智慧烟区平台数据查询,轮作率达到80%及以上的计2分,轮作率低80%的,每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2)连片种植(3分)。优化布局,坚持连片种植,山区连片不低于50亩、坝区连片不低于100亩的计2分,零星分散种植的每个点扣0.5分,扣完为止;连片中大面积种植其他作物的,每个连片扣0.2分,扣完为止。

3. 按节令移栽(10分)

(1)按期完成预整地(2分)。4月30日前完成预整地的计2分,未按时完成预整地的每片扣0.2分,扣完为止。

(2)按期完成移栽(8分)。5月15日前完成移栽,且膜下小苗移栽面积占比达到90%的计8分。未按时完成移栽面积的,每片扣0.5分,扣完为止;膜下小苗移栽面积每不足1%扣0.2分,扣完为止。

4. 栽足栽实(5分)。以智慧烟区平台数据为依据,现场抽查核实,实际移栽面积少于绑定面积的,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5. 绿色生产(4分)

(1)烟叶安全(2分)。根据州级2025年烟叶样品农残检测结果,无样品农残超标的不扣分,超标样品数量占比10%(不含10%)以内的扣0.2分,超标样品数占比10%-30%(不含30%)的扣0.5分,超标样品数占比30%-50%(不含50%)的扣1分,超标样品数占比50%及以上的此项不得分。

(2)烟叶农残管控(2分)。切实加强烟叶农残管控力度,农残不超限的计2分,2025年乡镇烟叶农残超限率每超1%扣0.1分,烟叶氯离子每超1%扣0.1分,可扣出负分。

6. 烟叶烘烤(10分)。对电能烤房使用情况考核,100%开展电能烤房烟叶专业化烘烤服务示范的,平均专业化烘烤数量低于2500公斤/座的,每低1%扣0.1分,未投入使用的,每座扣0.5分,扣完为止。

烟叶收购管理(25分)

1. 收购任务目标(5分)。完成下达烟叶收购计划总量的计5分,未完成的此项不得分。

2. 收购组织管理(5分)。严格对“约时定点、集中分级、集中运输、代表交售”收购模式进行考核。以收购点为单位,每发现一次组织不到位或效果差的扣0.5分,可扣出负分;单日交售进度突破合理范围,被通报的,每个收购点每次扣0.1分,可扣出负分;收购站点烟叶收购秩序混乱的,每个点每次扣1分,可扣出负分。

3. 质量管理(15分)

烟叶收购综合合格率达80%以上、综合等级纯度90%以上的计15分,每项每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烟叶基础设施建设(5分)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各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的计5分。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一次性通过州级验收的不扣分,二次通过州级验收的每项扣1分;未一次性通过省级或国家局复验的计0分。

加分项

承办州级以上会议效果好的每次加1分,最高加2分;承办省级以上会议效果好的每次加3分,最高加5分。

(二)考核结果应用

烟叶收购质量考核结果与各项补贴兑现挂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乡(镇),全额兑现挂钩补贴;考核总分在80-90分(含80分)的,按百分比兑现挂钩补贴;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的,取消挂钩补贴。

 

原文: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定县2025年烟叶工作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图解:《武定县2025年烟叶工作意见》《武定县2025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