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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司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武定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2025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2025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2025年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2025年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2025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2025年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武定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武定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3.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4.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负责本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6.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工作管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政工办(警务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单位11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武定县司法局狮山司法所;
2.武定县司法局高桥司法所;
3.武定县司法局猫街司法所;
4.武定县司法局插甸司法所;
5.武定县司法局白路司法所;
6.武定县司法局环州司法所;
7.武定县司法局东坡司法所;
8.武定县司法局田心司法所;
9.武定县司法局发窝司法所;
10.武定县司法局万德司法所;
11.武定县司法局 己衣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全面依法治县统筹力度显著提升。充分履行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职能。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四个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有序开展。落实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年终述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和依法行政经验交流等重点工作,在全县上下形成了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上下贯通、运行规范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2024年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位列全省第五名。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推进。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4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0件,已全部办结。行政应诉案20件,办结19件,无败诉案件,未办结1件。严格合法性审查,全年完成招商引资框架协议合法性评估26件、其他政府常务会重大议题合法性审核276件、征求合法性意见项目34件,共完成336件合法性审查。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120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组织新申请执法证、到期换证219人,通过率94.8%。
三是法治宣传突出特色亮点。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质量开新局。猫街镇猫街村被列为省级“八五”普法示范点并建成全省第一个“习近平法治思想乡村大讲堂”。加强培训交流,巩固提升全省第一个“法律明白人个人工作室”(董贵榕法律明白人工作室),打造“法律明白人工作室”13个,在全县培养“法律明白人”680名。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位列全州前列。在少数民族聚居的7个乡镇和7个重点村建设“7+7”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向群众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2024年,共编发普法信息218篇,国家级采用4篇(次)、省级23篇(次)、州级40多篇(次)。《云南武定:乡村普法花满园 文化交融绘新篇》被学习强国采用。开展“法律6+N进”488场次(进机关80场次、进乡村272场次、进社区18场次、进学校96场次、进企业10场次、进车站2场次、进宗教场所10场次),受教育人数9万多人次。
四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第二批村(社区)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143家“云智调”系统平台建设,为全面深入推进网上人民调解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持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实现横向到边(以县大调解中心为龙头、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纵向到底(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组织)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79次,共受理纠纷1565件,调解1565件,调解成功1503件,调解成功率96%,涉及金额1426.35万元。
五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利用智能化手段,大力推动“乡村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设备使用,目前法务通覆盖全县136个村社区,实现不出村就能进行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服务机器人在11个乡镇司法所和县政府等4个县级单位完成安装并已投入使用;充分发挥各项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58件(其中民事49件,刑事309件),受理法律帮助案件130件,受理认罪认罚案件172件,其中一件涉企法律援助案件在全省评查中被评为全州唯一“优秀案卷”。办理司法鉴定141件;办理公证300件;解答线上线下法律咨询625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815529.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15529.9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21538.13元,下降5.59%,减少的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的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下降,导致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二是贯彻落实编外聘用人员“双减双控”的原则,编外临聘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15529.99元,其中:本年收入8615529.9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15529.9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21538.13元,下降7.73%,减少的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的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下降,导致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二是贯彻落实编外聘用人员“双减双控”的原则,编外临聘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15529.9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615529.99元,其中:基本支出8565529.9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1538.13元,下降8.19%,减少的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的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下降,导致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二是贯彻落实编外聘用人员“双减双控”的原则,编外临聘人员经费预算减少;项目支出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0.00元,减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2025年“八五”普法专项宣传经费预算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601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6479451.93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运转支出。
2040605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50000.00元,主要用于本年度普法宣传材料印刷及普法人员培训等支出。
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42700.8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支出。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5096.97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8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40790.0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遗属补助支出。
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24226.9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9846.55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5799.6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68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职工工伤保险及大病保险支出。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51937.1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资金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武定县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600.00元,较上年减少3400.00元,下降5.3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武定县司法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单位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武定县司法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600.00元,较上年减少17900.00元,下降36.9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6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武定县司法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将不断建立健全相关绩效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类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武定县司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67986.3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908.20元,下降8.0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下降,导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减少。其中:办公费139900.00元,印刷费10000.00元,水费3000.00元,电费12000.00元,邮电费20000.00元,差旅费54500.00元,会议费10000.00元,培训费10000.00元,手续费2000.00元,维修(护)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30600.00元,工会经费101786.32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324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武定县司法局资产总额6459258.23元,其中,流动资产226030.33元,固定资产6233227.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3846.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9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武定县司法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我单位2025年无重点领域财政项目预算。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附:武定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武定县司法局
2025年3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