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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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5-0306010 公文目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如何计算职工的失业保险金?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6日

如何计算职工的失业保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 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 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 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