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经认定后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同时,对于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责 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 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 1 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 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