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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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4-1114032 公文目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后如何办理残疾抚恤关系移交?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

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后如何办理残疾抚恤关系移交?

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必须进行审查、登记、备案。审查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簿》《残疾军人证》、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武警后勤部卫生部、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警部队消防局、武警部队警卫局)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