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新闻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县情概览
政务专题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4-1114030
公文目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
有双重或者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能否叠加享受抚恤补助金?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
有双重或者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能否叠加享受抚恤补助金?
不能。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0〕133号)规定,对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其抚恤或补助金,按标准最高的一种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