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县人民政府县长沈海燕在县政府主持召开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云南省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听取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汇报;听取武定县2024年1—3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听取武定县2024年1—3季度财政运行情况汇报;研究云南省武定第一中学(高中部)科创楼和学生食堂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等相关事宜。
副县长余捷、张美权、周智荣、周学强、杨韧,县政府办主任祖正文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云南省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听取了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各成员单位务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入脑入心,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切实把全国、全省、全州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相关会议精神与做好全县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凝聚智慧和力量,确保今年年底实现“双下降一底线一扭转”的目标,以实实在在的业绩检验学习贯彻的成效,用心用情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
(一)深化思想强认识。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好民生福祉。全县上下要不断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省州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二)加强保护重预防。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云南省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案》明确的具体措施、体制机制,进一步把握工作节点、积极担当作为,落实落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各项重点任务。要加强对重点未成年人情况摸排,进一步完善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台账,加强未成年人困境帮扶,及时干预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切实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精心组织求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职能,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加强信息沟通共享,切实增强整治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各乡镇、村(社区)要落实乡村两级属地管理职责,摸清重点对象,完善基础台账;各行业部门要主动作为、分析预警、及时反馈,确保专项行动有序高效、保护措施精准有效。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抓好贯彻执行,筑牢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安全墙”。
会议听取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县2024年1—3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大于天。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切实深化思想认识,从讲政治、谋发展、惠民生的高度,从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角度看待安全生产工作,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一丝不苟、抓早抓小,防在前、想在前、做在前,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会议要求:
(一)风险隐患要心中有数。安全生产涉及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任务、每一个岗位,都要做到该执行的执行到位、该排查的排查到位、该监管的监管到位、该落实的落实到位。真正把隐患排查抓起来、统起来,系统推进各行业、各领域隐患排查工作,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二)整改提升要一招不落。对于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决不给事故留下“喘息之机”。同时,坚持本质安全理念,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从而消除盲区、不留死角,确保各个领域、所有环节一处不落、一改到底。
(三)责任落实要到边到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行业部门监管、乡镇政府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层层拧紧责任链条,夯实筑牢责任体系。县级各行业部门要严格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执行到位;各乡镇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安全形势分析、亲自抓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县安委办要督促生产企业抗牢主体责任,成为安全生产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卫东,县政协副主席张剑波,县政府党组成员、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邓开荣,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按照议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