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工程质量责任
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体责任,严防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期、降低工程造价等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发生。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落实参建主体、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责任。严格落实工程项目法人制,全面实施工程项目公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确保新建工程签署法人委托书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覆盖率达100%,新竣工工程设立永久性标牌覆盖率达100%。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100%。全年受监工程共计21个,总监督面积53.77万㎡,其中:上年接转项目8个,面积45.75万㎡;新办理质量监督注册项目13个,面积8.025万㎡。竣工验收项目2个,面积0.043万㎡;受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项目2个,面积0.043万㎡。
二、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大力开展以工程质量管理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工作,实行工程质量关键工序、部位隐蔽工程举牌验收制度,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工序质量样板,实体样板和标准员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广实施《楚雄州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全面提高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水平。截至目前累计开展质量巡查工作182次,填写工程质量巡查记录182份,发出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29份,排查发现工程质量隐患146条,目前已整改完毕,隐患整改率100%。
三、加强质量检测管理
加强对辖区内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及其检测行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不合格检测报告处置制度。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平台管理,规范检测市场行为,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全年对检测机构上报的6起不合格检测结果及时向相关责任主体发出了6份质量整改通知,并对不合格的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加大了跟踪监督力度,目前各施工单位对不合格检测结果已整改完毕,验收合格。
四、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本质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切实加强《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纲要》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督促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积极开展标准化考核自评,对标对表做好问题整改,切实提高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水平。三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督促参建单位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依法履行检测法定责任。
五、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
根据省、州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要求,对全县3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查整治。排查发现的12个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完毕。下一步将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县内3家检测机构增加检查巡查力度,继续压紧压实责任,切实抓好专项治理相关工作,督促检测机构对自有的检测人员开展培训教育,争取在检测知识和水平上有所提升。
六、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
根据省州关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共对5家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生产经营合法性情况、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执行情况、人员及设备配置和管理情况、试验室管理和试验活动开展情况、原材料储存及堆放管理情况、原材料进场质量验收制度执行情况、试验检测记录和报告管理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的1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制定了下步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
七、认真受理和解决各类工程质量投诉
一是建立了质量投诉受理清单和质量投诉首问负责制,第一时间接待和受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二是建立了质量保修跟踪督查制度,确保用户反映质量问题能够得到圆满处理。全年未接到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如接到投诉将按《云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责成开发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进行检测维修。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