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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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4-1104004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武农复〔2024〕64号 主  题  词: 标      题:对政协武定县十届三次会议第10030012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4日

对政协武定县十届三次会议第100300122号提案的答复

蒋开员委员:

你提出关于加大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力度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提出的建议政府加大对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力度,对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项目在符合产业规划的前提下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及土地指标支持,做好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事务和村民自治事务指导工作的提案很好。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全国广大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出现了许多集体经济“空壳”村,作为统一服务功能的集体经济在减弱,有的村集体甚至完全散失了双层经营中的集体经济服务功能。为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文件,要求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防止资产流失;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组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开展赋码登记,打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国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立法保护,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地位。

目前,我县已在有条件的村(组)建立了7个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和10个组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已联合下发文件,对后续产生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村(社区)、村民小组要继续推进和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努力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县委、县人民政府鼓励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资产、资源集中开发或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开发现代农业项目;可以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可以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探索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相应产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性服务。鼓励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有条件的组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可以承担、参与农业农村项目实施、项目推广。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奖励措施以及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办法,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事物和村民自治事务指导工作,规范和有力促进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

感谢你对我县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农业农村工作。

武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加友 0878-883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