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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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4-1029034 公文目录:县司法局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人民调解 标      题:人民调解期限?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人民调解期限?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在受理后30日内调结;行业、专业领域的纠纷应当在受理后60日内调结。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当事人可以约定延长的期限;不能约定延长期限或者超过约定期限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法律、法规、规章对调解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