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32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规划引领促发展。一是按照划定的“三区三线”,科学、合理编制《武定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为抓手,持续推进村庄规划。二是严格执行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国家试点工作。三是严格土地报批程序,对耕地实行特别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把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关,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耕地数量的总体稳定。
2.坚持主动服务保发展。做好用地指标争取,用足用准用好各类政策,重点保障好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坚持主动对接、提前介入,不断提高建设用地报批效率,确保项目及时快速落地。分类处置好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实现有效利用。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高质量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
3.坚持生态优先保护资源。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深入推进耕地保护和补充耕地三年攻坚行动,加大后备资源调查力度,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任务。督促在建矿山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履行职责。启动实施《武定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2021-2025年)》。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督巡查,争取资金投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持续抓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4.坚持依法依规严执法。坚持依法依规严执法,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和自然资源督察。用“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常规执法,切实履行职责,提升执行力。强化源头管控,严格项目评审,强化用地行为批中、批后监管,通过强化最基层执法监管网络,实现使违法违规问题化解在基层、遏制在萌芽。
5.持续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切实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秉承“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统筹谋划,创新工作,以“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提速提效”为目标,形成交易、登记一站式服务的不动产登记体系。狠抓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年度变更调查、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紧扣中心工作抓好普法、信访维稳、乡村振兴等工作。
6.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基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统揽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推进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聚焦自然资源管理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强化廉政风险点防控。健全抓早抓小机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严格干部日常教育、监督与管理,打造能干事、会干事的自然资源管理队伍。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设15个内设机构(股所级)。办公室、自然资源督查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股、城乡规划股、法规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行政审批股、耕地保护监督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管理与保护监督股、地质勘查股、国土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执法监察大队、财务股、组织人事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纳入武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4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6,678,786.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173,301.99元,占总收入的82.3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505,484.21元,占总收入的17.6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803,712.21元,增长72.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052,525.32元,增长41.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增长0.00%;经营收入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6,952,935.42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2,887.54元,占总支出的17.81%;项目支出63,250,047.88元,占总支出的82.1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58,839,941.75元,增长30.78%。其中:基本支出16,277,143.94元,下降15.82%;项目支出42,562,806.81元,增长48.6%;上缴上级支出0.00,增长0.00%;经营支出0.00,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自然资源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02,887.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27,258.52元,占基本支出的86.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75,629.02元,占基本支出的13.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自然资源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250,047.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5,135,251.98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403,765.2元、土地开发支出6,779,700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3,224,000.00元、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25,000,000.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886,160,2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21,515.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96%。与上年相比减少5,572,445.49元,下降11.3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没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划归农业部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1,20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413,361.6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8,463.5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3,059.33元,抚恤536,322.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7,16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07,160.4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7,148,0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5%。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9,475,579.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8,963,713.1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0,000.00元,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1,872.00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39,994.43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3,3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886,160.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5%。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1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8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7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2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8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0,420.10元,下降15.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0.00元,下降2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0.10元,下降1.3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相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卫片执法、耕地保护工作、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片执法、耕地保护工作、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5,629.02元,比上年增加8,508,86.01元,增长45.3%,主要原因是增加印刷费90,000.00元、 法律顾问咨询费50,000.00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支付测绘部门劳务费593,000.00元,邮电费比上年增加53,040.44元、物业管理费比上年增加62,317.89元、培训费比上年增加30,000.00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934.00元,印刷费90,000.00元,咨询费50,000.00,手续费3,000.00,水费24,000.00元,电费26,000.00元,邮电费70,000.00元,物业管理费69,600.00元,差旅费60,000.00元,会议费20,000.00元,培训费30,00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劳务费593,000.00元,工会经费103,320.0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73,97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武定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21,148,049.96元,其中,流动资产16,971,231.70元,固定资产4,048,682.8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8,135.4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33,587.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05,227.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报废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12,47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0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9032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