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涉及哪些事项?
1.基本医疗保险(含省内生育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二)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设定依据都有哪些?
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继续设定依据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
4.《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
5.《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3号)。
(三)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因参保关系或参保地发生变化,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转移:
1.参保人需在转出地缴纳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转移时已经办理停保。
2.参保人需在转入地统筹区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四)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申请材料都有哪些?
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申请材料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确认转入户籍地);
3.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申请登记表。
(五)省级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何?
1.省医疗保障局:牵头推广应用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编制办事指南、工作指引,明确办理条件、设定依据、申报表单、申请材料等关键要素。牵头对接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关联业务系统建设、优化和维护;负责经办基本医疗保险(含省内生育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合推广应用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负责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六)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申报主体是谁?
参保单位或个人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含省内生育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办理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申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七)怎样申请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
线上申报渠道:在云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云南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等设置线上渠道申报。
线下申保渠道:在省级、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医保、人社分设的政务服务窗口等渠道申请。
(八)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办理时限是多少?
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法定联办办结时限为45个工作日,承诺联办办结时限为2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