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云彤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营商环境》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各乡镇、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在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上持续发力,持续提升“武定服务”“武定效率”“武定诚信”三大品牌。
一、在提升政务服务上再发力。一是提升便利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实现同一事项在同等条件下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二是提高服务效率。突出政务事项集成办、一次办、就近办,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跨部门、跨层级事项主题式、套餐式办理。持续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目前县政务大厅在“只进一扇门”的基础上“只找一个窗”,按功能统筹设置12个主题服务区,设置分领域综合窗口74个,无差别综合窗口4个。三是优化窗口服务。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提升“网上办、指尖办”服务质效。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推动更多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让“办事不求人”成为新常态。
二、在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上再发力。一是强化监督。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互联网+”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切实提高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推行涉企检查“企业安静期”工作机制,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每月1-15日期间,除根据国家、省、州统一部署,需要在特定时间或重大敏感节点完成的行政检查以及“双随机”抽检任务,对涉及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特殊重大领域需要现场检查等特殊情形外,各部门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实现“无事不扰”。2024年全县统筹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116项,其中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38项、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78项。二是建立健全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门协调机制,常态化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违背市场清单制度行为问题的通报和整改。三是保障企业权益。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完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制度,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依法查处涉企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着力打造公平、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安心经营发展。
三、在惠企、助企纾困上再发力。一是加大政策宣传。认真收集并及时发布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进一步落实县级领导联系服务“四上”企业制度,加强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持续开展“政务服务大篷车”等活动,当好惠企政策的“宣讲员”,切实让广大企业知晓政策、明白政策、会用政策,着力解决好与企业群众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强化对企服务。把企业满意作为检验营商环境成效的第一标准,积极践行“真诚只是开始,服务永无极限”理念,进一步畅通经营主体诉求渠道,对企业诉求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因政策等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的要耐心细致解释。三是抓政策的落实。进一步用好惠企政策线上兑现平台,加强政策执行跟踪、提高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在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上再发力。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当前新领域、新事物、新要求层出不穷,对干部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更新知识,提升工作能力。二是积极推行“一线工作法”,多到企业、群众中去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症结、积极做好指导、寻求解决方法;三是真抓实干,实事求是。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关于水资源费收取,经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包括地表水资源费、地下水(含矿泉水、地热水)资源费以及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的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具体收费依据《云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09〕16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170号)等相关规定实施。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有关营商环境政策,统筹抓好《武定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持续开展“清廉武定”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抓紧抓实“优化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服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提升法治保障能力、全面夯实营商环境基础。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武定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注与关心、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淑华 0878-8715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