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24〕94号)要求,现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结算补助资金20万元,支出科目列入2024年“2100201.综合医院”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分别为:“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为:“30218.专用材料费”科目)。资金管理要求: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