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卫生健康项目中央直达资金省级配套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24〕6号),现下达2024年卫生健康项目中央直达资金省级配套补助资金445万元。资金管理要求: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二、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