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应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在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公然收购病死猪、牛、羊,并生产有毒有害食品进行打击的提案》(第10030134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答复如下:
目前,在我县辖区内共有肉制品生产企业2家,其中一家已停产,鲜肉经营者160家。为加强猪、牛、羊肉及其制品质量安全,严防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及其制品流入市场,我局从四个方面强化监管,确保广大消费者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一、规范经营主体
对经营猪、牛、羊肉的农贸市场、商户等重点区域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出租、转借营业执照等。督促市场开办者和肉类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鼓励其建立健全产品安全追溯体系。
二、强化监督检查
在开展肉类生产企业执法整治过程中,重点检查整治:一是检查原辅料采购把关、原料肉贮存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管理、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出厂检验管理、食品召回、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等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二是检查原辅料进货查验、供应商审核,以及企业自建畜、禽养殖基地的情况;原料肉的兽药检测合格报告。三是检查生产加工车间的卫生条件、设备清洁维护、工器具清洁,原辅料的投料和混料,生产加工过程微生物控制、杀菌的温度和时间,产品包装控制,产品标识标注情况、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当显著标注,产品贮存、销售记录情况。四是检查企业自行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情况,企业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情况,检查企业自查风险的报告情况。
三、强化监督抽检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抽得公正、检得准确、处得公平”的要求,加大肉制品抽检力度,确保肉制品质量,实现肉制品安全抽检监测全链条、闭环式管理。至2024年5月20日,共抽检肉制品26批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严查违法行为
与公安、农业农村部门联合,重点严查无证无照经营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未经检验检疫肉制品及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此次联合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各类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62家,在检查中12户经营者存在健康证过期的行为,已当场责令改正,限期办理,未发现其他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持续加强监管工作:一是狠抓源头管控。督促市场主办方与入场经营者签订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把好市场准入“第一关”,严禁按规定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不合格的家禽家畜及病死的猪、牛、羊肉及其加工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二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督促肉制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按规定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查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三是持续开展肉制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安全性指标开展监督抽检,对兽药残留、动物源性成分等指标开展风险监测。针对抽检不合格肉制品,严格按照“五个到位”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对多次检出不合格的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强化监督抽检的结果运用,形成监管闭环。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认真排查肉制品生产经营环节的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
感谢您对我县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和为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陈慧龙0878—8712761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