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0日,县人民政府县长沈海燕在县政府412会议室主持召开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县政府贯彻落实意见;审议《武定县电力及新能源设备制造厂建设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送审稿)》;审议《武定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投资意向协议(送审稿)》;研究武定县2024年出租汽车运力投放相关事宜;研究武定县生活垃圾处理相关事宜;审议《武定县狮子山旅游景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终止合作协议书》等相关事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兴明,副县长余捷、张美权、杨艳、周智荣、周学强、杨韧,县政府办主任祖正文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投资促进局关于《武定县电力及新能源设备制造厂建设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武定县电力及新能源设备制造厂建设项目符合投资导向和武定实际,项目具体落地后,将有效促进我县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对助推县域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协议签订后,县发展改革局、县投资促进局和云南武定产业园区管委会要强化对接协调,推动具体合作项目尽早落实落地。县级各要素保障部门要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加大项目落地建设服务、指导及监管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并按期推进。
会议听取了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县2024年出租汽车运力投放相关事宜的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推进出租汽车行业资源整合,能够进一步规范全县出租汽车管理,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树立出租汽车行业良好形象,是推动出租汽车企业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全县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
会议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协同配合。县域出租汽车行业资源整合和运力投放工作,是结合武定县出租汽车运营实际,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促进全县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多样化安全、舒适出行的需求。
(二)建立长效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县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建立监管长效机制,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好本次出租汽车运力投放相关工作,确保投放顺利。同时,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出租车行业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确保行业安全稳定,持续为广大群众提供舒适便捷高效的出行服务。
(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行业稳定。县交通运输局要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出租汽车行业资源整合工作宣传力度,为出租汽车运力投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切实加强运力投放后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巡游出租汽车服务标准,完善驾驶员从业资格等管理制度,维护好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秩序。县级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严厉打击私家车、电瓶车非法经营载客行为,净化出租汽车市场环境,维护行业稳定。
研究武定县生活垃圾处理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武定县生活垃圾处理相关事宜的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全面细致做好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事关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此次关于生活垃圾处理的相关补充协议,是对垃圾清运工作的再明确、再细化,对全县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统筹协调,加强长远规划,推动生活垃圾处理更加高质高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建成区生活垃圾的管理、收集、清运,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应运尽运,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