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云南武定产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武定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此做好相应工作。
2024年5月27日
武定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楚政办通〔2024〕23号)、《武定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现将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安全生产主要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沈海燕同志 领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研究决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李兴明同志 协助县长统筹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统筹推进能源、金融、国有资产、应急管理、消防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含储存),烟花爆竹经营,金属冶炼,城市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推动企业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抓好涉及安全生产的财政支持等协调保障工作。
朱江同志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推动企业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赵鑫同志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旅游景区景点、剧本娱乐经营、工伤预防、劳务派遣、药品制售、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推动企业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抓好涉及安全生产的机构编制等协调保障工作。
余捷同志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抓好剧毒化学品购买及其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大型群众性集会活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推动企业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抓好涉及安全生产的法治建设、信访维稳等服务保障工作。
张美权同志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水务、烟草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农业机械、渔业作业、农药使用、农村沼气、水库、水电站大坝、5万千瓦以下水电站、滇中引水工程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推动企业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杨艳同志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统筹推进民族宗教、民政、卫生健康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养老服务机构、医院、医疗器械和药品使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推动企业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抓好涉及安全生产的生产安全事故医疗救援等保障工作。
周智荣同志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统筹推进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森林草原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市建设、城镇燃气、自建房,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废弃矿山管理,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推动企业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抓好打击矿山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工作。
周学强同志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统筹推进教育体育、交通运输、邮政、生态环境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平安校园,重大体育活动,公路、水路建设,危险化学品运输、水路运输、物流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推动企业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杨韧同志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指导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推动企业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邓开荣同志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统筹推进工业和信息化、商贸、科技、通信、电力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产业园区、成品油流通、通信保障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推动企业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抓好涉及安全生产的科技创新、重大科研项目投入等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