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政策,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地无需取消备案登记,异地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