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63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4%。增速比全国7.7%高0.7个百分点,高于全省0.4个百分点,低于全州0.8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7.6%)加快0.8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6700元,同比增长3.3%,增幅与全省持平,低全州0.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3.13:1缩小到2.63: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