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分为四个方面:(一)工程建设类项目。按规定进入楚雄州州、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主要包括《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政府采购类项目。楚雄州州、县市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范围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
(三)权属类项目。按照规定应进入楚雄州州、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林权、农村集体产权、环境权,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产权资产、无形资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涉诉、抵债或罚没资产处置等权属类项目。
(四)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用器械类项目。按照规定应进入楚雄州州、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用器械类项目。
(五)非必须进场交易类项目。属于非必须进入楚雄州州、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但行政监督部门、行政主管部门、业主方认为需依托平台“系统”交易主动申请进入楚雄州州、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