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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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4-0327024 公文目录: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7日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实施规划”落地落实。现将2023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推动。一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督查,明确了办公室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依法行政等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全面落地落实。二是科学安排部署,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政府办筹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2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有关工作,召开3次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等工作,结合中央、省、州、县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及实施规划,制定了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重点任务举措,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建立健全学法制度。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等相关会议4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先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法律顾问等制度,同时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家庭教育促进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列入办公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学习内容。强化法治建设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大比拼工作内容,做到与办公室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把责任分解到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了依法行政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格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经费保障制度。安排法律顾问室工作经费8万元,专项用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宣传,积极开展普法学习。制定办公室普法工作要点,组织政府党组成员及县政府办公室全体干部认真开展“八五”普法学习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与尊法学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结合起来,作为干部职工的必修课,在干部职工会上组织传达学习,全面对标对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积极参加专题学法和各类普法培训。截至目前,组织开展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参加了3次法治专题讲座。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制度和主要领导述法制度,使学法用法工作更加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等活动。积极利用武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转(刊)载普法案例,通过职工例会、法治专题学习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得到极大提升。

(三)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政府重大事项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随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咨询。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牵头制定《武定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推动政府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18次,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议题共计180余项进行了研究,最大程度保证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建立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制度,相关决策材料均立卷归档,做好行政决策备案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将县人大代表的2件议案、164件建议和县政协委员的159件提案分解到相关部门,督促各承办单位抓好提案议案办理工作,做到及时研究,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责任目标、定办理时限。每年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民政府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执行生效判决,及时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共收到法院司法建议书1份,并严格落实回复。

(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治保障。今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依法续聘了7名县政府法律顾问,作为政府依法行政的强大后援,为县人民政府法律服务和法律把关提供了坚实保障。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为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重大诉讼案件、重要合同协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及提供日常、及时、经常性的法律咨询服务,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重大合同、协议的谈判、起草,参与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信访事项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等专项工作。今年以来,共审查政府招商引资框架协议20件、其他政府常务会重大议题合法性审核70件、征求合法性审查意见项目18件。全县11个乡镇人民政府、11家党委部门、36家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58家单位,均依法聘请了法律顾问共计78名(其中,外聘政府法律顾问33人、内聘法律顾问45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制审查和参谋助手作用,确保了政府各部门重大决策依法进行。

(五)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严格把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第一道关口”,认真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按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律依据、文字、条例、立法技术、可行性等方面都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提出修改意见后,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对与法律、政策相抵触的或条件不成熟的,建议起草单位不予发布或延期发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制度和清理备案制度,发文字号统一使用“规”字,通过政府公报、网站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未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今年组织对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对上级已经废止不再施行的规范性文件或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审议通过并公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进行了公示和备案。印发了2023年度武定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计划的通知,县级部门新制定4件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全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22件,其中:县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3件。均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备案,并在云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数据库进行录入,目前,已全部完成备案和录入工作。

(六)完善政务公开,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今年以来,县政府办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和要点分工,聚焦社会关切,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实行月通报、年考核的考评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评议,坚持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有效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武定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54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779条,回应政府网站咨询104条,发布政府文件44篇、政策解读101篇。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年度内共接收依申请公开8件,已全部按程序办理完成办理,无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时对错敏信息进行整改,共发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8期。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全面摸清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发展运用现状,研究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行维护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加强12345政府热线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成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机制。截至目前,12345政府热线共接工单1186件,办结1117件,办结工单均严格按照程序规范答复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律顾问队伍长效机制不健全。自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县级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均依法聘请了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并开展了相关工作,但是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连续性不够强,长期以来,由于法律顾问激励机制不健全等众多因素,致使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弱化,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不规范。一些县级部门没有把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摆上相应位置,尚未意识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甚至很多部门不清楚哪些属于规范性文件,“重发文轻备案”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要性认识仍有不足、紧迫感不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还不高,普法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针对性还不够强、渗透性还不够足。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继续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学习计划。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强化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办公室学法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制度,推进全体干部学法精细化、系统化。真正做到把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防止干部学法“形式化”“记录化”。引导全体干部及工作人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学法计划,认真开展法律知识的自学。

(三)强化普法学法,着力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作为“八五”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的全过程。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体系,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流程,提高法律顾问的工作质量和效益,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五)强化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监督力度。提高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云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定期公布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充分利用云南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等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