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恕德村委会栗子园村民小组王国俊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林林政〔2015〕28号)第五条“落实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武定县狮山镇王国俊;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狮山镇恕德村委会栗子园村民小组王国俊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生产道路、蓄水池和管理用房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武定县狮山镇恕德村委会栗子园村滑石板;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狮山镇恕德村委会栗子园村民小组王国俊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批现状调查表》上小班图为准,面积为0.6068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地类为乔木林地和其他林地,主要树种为桉树,无活立木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于2009年5月16日核发的“武林证字(2009)第2901001759号”林权证,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属于武定县狮山镇恕德村委会栗子园村集体所有,由王国俊、王丽华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
置补助已由用地单位王国俊与林权权利人签订了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狮山镇林草服务中心和武定县行政审批局反映,反应电话:狮山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0878-8711539,武定县行政审批局0878-8837377。
武定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