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4-0313004 公文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开公示情况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3日

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开公示情况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197号)要求,现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23.07万元,资金管理要求:一、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和各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严禁超下达资金投入实施项目。二、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贯彻执行好资金绩效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执行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并及时向县财政局和行业主管理部门报告,促进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三、严格按照各级要求,规范做好项目资金各阶段的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雨露计划学生补助、扶贫小额信贷贴息、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按照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规定兑付补贴资金。五、规范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完善资金管理资料,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增强资金安全责任。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