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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4-0313001 公文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巩固脱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费公开公示情况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3日

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巩固脱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费公开公示情况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197号)要求,现下达2024年巩固脱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费201.97万元,款列2023年“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205.委托业务费”政府经济科目,“30227.委托业务费”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资金管理要求:一、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和各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二、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切实做好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操作手册的通知》(云财农〔2023〕191号),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程序,完善痕迹档案材料。三、科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贯彻执行好资金绩效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执行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促进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严格按照各级要求,规范做好项目资金各阶段的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规范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完善资金管理资料,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增强资金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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