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6日,沈海燕在县政府412会议室主持召开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汇报;传达学习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政协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县政府贯彻落实意见;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修订)》主要精神,听取全县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情况汇报等相关事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兴明,县委常委、副县长赵鑫,副县长余捷、张美权、杨艳、周智荣、周学强,县政府办主任祖正文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带来的惨痛教训,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风险隐患排查覆盖面,真正把问题隐患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有效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
会议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防治能力。全县上下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综合减灾意识,筑牢灾害防御网络体系,树牢“一失万无”的安全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细化工作措施,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着力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力求做到“万无一失”。
(二)压实工作责任,健全机制体制。各乡镇、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持续构建“一点多员”的群测群防管理责任机制和“五位一体”网格化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和驻县联乡专家两支队伍作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严格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依法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效推进“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三)加大排查整治,有效防范风险。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紧盯地质灾害隐患点、非煤矿山、建筑工地、居民住宅边坡,以及道路交通、旅游景区景点、河道等重点方面涉及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坚持全面排查、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及时跟踪推进,化解风险隐患。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信息速报等制度落实,汛期前全面开展2024年地质灾害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识灾、避灾自救能力。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钧、县政协副主席熊自禄,党组成员、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邓开荣,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按照议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