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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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4-0125003 公文目录: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5日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县委依法治县办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正确领导下,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实际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目标如期推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与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组织领导

结合住建局工作实际,在单位人员变动的情况下,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相关股室长为成员。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住建局常态化工作。

(三)制度建设

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党政“一把手”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部门“工作计划”要求,年内局班子两次听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监督检查;制定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和落实;同时,把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管理,建立健全依法办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则,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评议考核制及相关制度,案卷归档、评查制度健全。

(四)工作部署、推进工作措施和工作成绩

一是切实做好我局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工作,政策法规股作为部门法治机构,配备有专职工作人员2人。我局认真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采取聘请法律顾问的方式,常年聘请云南法研律师事务所李孝坤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研究,有效规避了决策风险,避免和减少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未出现重大决策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情形。按照普法工作相关要求,今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普法学习六次;局党组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法两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及新颁布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政策制度、行政执法知识进行了培训学习,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积极参与政府法治业务培训。二是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六个一”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武审改办发〔2018〕8号)及落实“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做好“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继续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及时清理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要求推进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州住建局《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切实落实惠民便企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要求,开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相关工作。落实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缩减清单事项,以服务业为重点试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推动“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在住建领域落实,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落实进一步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化重复审批。按住建部门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简化并明确许可范围、许可条件、许可有效期限等,细化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和时限等要求。三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楚雄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武定实际并借鉴州级的经验做法,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武定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四是积极沟通,加强培训。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定期了解各部门改革情况,及时向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改革进展,向上级部门汇报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反馈存在问题。各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专题培训等学习培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业务人员先后参加省州开展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远程培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阶段线上审批电视电话培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培训,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商讨,具体业务人员经常在微信工作群里向系统管理人员请教遇到的实际问题,全面学习了解相关政策,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积极通过QQ、微信等媒介及时宣传报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改革措施、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审批过程中,适时对申报单位、企业开展宣传动员,让他们了解掌握基本操作,深切体会改革带来的便利,从而理解支持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觉配合开展好相关工作。结合营商环境营造工作要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答难解惑,加大对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的技术指导,有效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六是加大对接,按时上线。加大与上级部门和系统运维人员的汇报对接,逐一破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七是深入研究,完善流程。按照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安排,梳理上报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包括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的非重大工程全流程审批事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围绕统一审批流程阶段工作、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完善审批管理体系、建立统一的监管方式、加强组织实施5个方面,对承担的审批事项进行梳理,修改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及审批流程图。八是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楚雄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武定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完善了《武定县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范围、事项和标准进行了明确,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进行了规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制度,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均请专家咨询论证或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涉及法律政策的重大决策,呈报县法治局,依法决策,提高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了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避免了行政决策失误,提高了自身依法行政能力。按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制度。九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评议考核制及相关制度,案卷归档、评查制度健全。按要求推进涉及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任务。根据《楚雄州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我局草拟了《武定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完善,待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即发文实施。认真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 制审核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要求报送政府法治部门审核备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县人民政府相关要求,及时对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022年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宗开展评查工作。2023年评查2022年卷宗,住建局一件,州级评查为合格。十是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审查公告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根据《武定县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要求,及时完成本部门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顺利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运用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按要求完成全国统一换证录入,确保了各级审核制作发放。十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按规定及时对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进行处理,未出现因工作不到位,导致赴省进京的非正常上访。十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部门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没有被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或撤销的情形,认真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建议,按要求落实接收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法律文书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内部层级监督,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确保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依法、高效、安全运转。十三是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成立了《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第一责任人;强化行政复议人员配备,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告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接待场所,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接待工作;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规范行政复议审理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检查落实,确保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强化行政复议人员配备,注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依法公正作出复议决定并按要求报送备案,无行政复议决定被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或撤销的情形,无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加强行政复议统计工作,按时报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和报表、及时在全国应诉平台系统录入我局案件判决情况。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学习贯彻《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行政调解工作,针对房屋拆迁、房地产交易、物业管理等纠纷多发领域,制定了《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建立了“武定县物业调解委员会”。组织开展行政调解,及时调处住建领域出现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台账并按时上报行政调解工作报告和行政调解汇总表。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群众来访首问制,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反馈交办的信访诉求。通过自查,由于制度健全,措施有力,我局近两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明显。行政执法人员能正确履职,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和执法不公、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现象。十四是落实抓好全面准确评估《法治武定建设规划(2021—2025年)》《武定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武定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一规划两实施规划”)贯彻落实情况,更加有力有效推进“一规划两实施规划”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如期完成,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州委依法治州办、县依法治县办工作部署,不拖后腿。十五是认真贯彻落实群众安全满意度调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工作,及时宣传,参与。十六是长期性开展行业安全隐患、扫黑除恶、电信诈骗等排查工作,确保了2023年住建局工作顺利完成。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各级各部门的目标要求仍然存在差距。

(一)普法宣传

法治宣传上力度还不够。原因:1.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县城巡逻巡查中宣传。2.物业管理股倒物业小区宣传。3.城建股、质安站倒建筑工地、房地产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知晓率不高,宣传单一。

(二)行政执法

2012年武定县成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倒2019年机构改革,无执法机构设置,无执法人员编制。很难落实中央、省、州相关行政执法要求,原因,体制没有理顺。积极配合2024年机构改革。

(三)职能划转

2019年机构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文件相关要求,把城乡建设规划股划转到县自然资源局后(连人带编),按照要求,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违章建筑认定是自然资源局,应该是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住建局配合。但是事实上住建局牵头查处。

三、2024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针对2023年存在的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武定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结合住建局实际工作提出2023年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打算推进的主要工作和针对存在问题召开工作部署会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分析住建局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党组书记,局长亲自安排亲自抓,亲自督察。全面压实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责任,细化到股室,到人。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

结合住建局(城管局)实际工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知识,让干部职工学深学实。住建局主要负责对房地产、物业小区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城管局主要对农贸市场,公园等宣传。宣传方式以法治建设资料宣传单,短信、QQ、微信、电子滚动屏幕宣传法治政府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打造好法治营商环境。

(三)落实《武定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

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落实《武定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住建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住建行业领域,认真分析法治建设工作,对照《武定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逐一梳理,对应相应股室认真贯彻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纳入常态化工作。

(四)行政执法体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积极配合2024年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尽快把执法队伍理清机构、编制。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严格落实好行政执法各项要求。

(五)职能划转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与自然资源局加强对接沟通,把工作落到实处,逐步理清职能划转问题。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