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武定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稳步实施《武定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为主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县委、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多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5次对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指示批示,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研究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9月,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审定下发《武定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并组织了2次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确保省、州安排部署在武定县落地落实。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政府职能持续转变,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稳步实现乡镇“一张清单明权责”“一颗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体协同强治理”。以委托、下放方式赋予乡镇行政职权142项(狮山镇136项),编制公布《武定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推进县级政务大厅、11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136个村(社区)三级服务场所、窗口规范化设置,打造更加标准、规范、便利的政务服务体系,政务服务下沉基层,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发挥立法参与作用,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的程序,截至目前,全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22件,其中:县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3件。2023年新制定了9件规范性文件,即:《武定县爱国卫生管理办法》《武定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武定县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武定县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武定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武定县农业用水管理办法》《武定县水价综合改革农业水权分配交易管理办法》,均按要求主动向州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
(四)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作出的决策合法合规、经得起检验。健全完善《武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制定公布2023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15项,严格合法性审查,完成招商引资框架协议合法性评估9件、其他政府常务会重大议题合法性审核143件、征求合法性意见项目1件,合计153件。持续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县11个乡镇人民政府、46家党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57家单位,均依法聘请了法律顾问共计88名,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4件、政协委员提案159件、司法建议5件、检察建议15件,实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满意度及司法、检察建议办复率100%。强化审计监督,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对7家机关单位2个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着力打造阳光政务,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共公开数量9045条,政府信息新媒体公开数量4293条,政府信息其他渠道公开数量8920条,依申请公开共收到9件,办复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县各部门共办理告知承诺政务服务事项3280件。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权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全县共制定减免责事项28项、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6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187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177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13项、直接适用国家税务总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14项、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53项、车驾管业务“一证办”减证便民18项。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县404人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考试通过率为86.5%。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108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参加全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被抽取评查案卷38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县38家县级执法部门、11个乡镇已全部完成公示,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根据省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规范设置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县管副科级参照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家,组建州级垂管副科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家,组建局队合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家;整合乡镇执法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11支,初步构建县乡镇两级上下贯通、精简高效、运行顺畅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六)深化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能力、快速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等2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各类预案18个。各部门共开展演练1439场,参演人员45939人(次)。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每个乡镇组建不少于15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全县招聘专兼职综合应急救援队员240人,累计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参与基层综合治理264件(次)。
(七)加强预防化解,持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坚持深入推进“枫桥经验”。全县共建立各级调解组织1688个,调解人员5215人。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45次,受理纠纷942件,调解942件,调解成功914件,成功率97%。田心、白路司法所被评为州级“枫桥式司法所”。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省级普法联系点猫街村八五普法工作和董贵榕“法律明白人个人工作室”的典型经验在全州、全省推广。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上年结转1件,共13件已全部办结,其中撤销1件,终止8件,维持4件。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县共有50件行政应诉案件,办结44件,未办结6件。办结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2件,有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5.5%。
(八)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累计办理1848件。编制公布《武定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承接指派政务服务事项1417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发布率、准确率均达100%,业务系统关联率达99.95%,权力清单关联率达100%,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99.92%,“好差评”系统回访整改率100%。全面落实首席代表制度、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在县政务中心设置综合窗口1个,11家县级部门无自建业务系统的130项政务服务事项在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累计受理64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提升方面。个别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基层法治能力建设方面。乡镇执法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普法工作开展方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有差距。普法形式还比较单一,普法的精准性、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提高干部法治意识。一是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促使其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完善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落实落细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和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线上培训等方式,对领导干部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律培训,强化法治观念,坚持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
(二)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办换发工作,持续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促进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二是加强对执法案件的管理。定期开展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比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案卷质量,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对重大处罚案卷要及时备案。
(三)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必须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制度等。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继续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武定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和《武定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定期检查督导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中共武定县委 武定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