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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129001 公文目录:批准结果信息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24日 发文字号:武发改法规复〔2023〕141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狮山镇西和幼儿园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方式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9日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狮山镇西和幼儿园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方式的批复

武定县兴武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武定县兴武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狮山镇西和幼儿园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方式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狮山镇西和幼儿园教学楼建设项目于2023年10月19日08时30分在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8家投标人均未通过初步评审,所以本项目作流标处理。2023年11月20日08时30分在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第二次开标,在评标准备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时16家投标人存在不平衡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一致认定不合格,评标委员会评审决议否决全部投标,狮山镇西和幼儿园教学楼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做流标处理。

根据《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二条:“依法应当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重新进行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不足3个,或者所有投标人均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同意狮山镇西和幼儿园教学楼建设项目不再进行招标。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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