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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122014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结果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段云武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

武定县段云武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24日10时许,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武定大队执法人员在武定县已衣镇已衣街口开展道路运输路面巡视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段云武驾驶云AZ06E7五菱牌小型汽车载客6人从武定县已衣镇板桥村委会到武定县已衣街,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立案调查,发现当事人段云武驾驶云AZ06E7五菱牌小型面包车载客6人从武定县已衣镇板桥村委会到武定县已衣街,6个乘客中,一个乘客通过电话联系坐车,其它乘客在路边拦车,约定好到已衣街收取10元乘车费用。到达己衣街时,其中一名乘客已经支付了10元乘车费用,云 AZ06E7五菱牌小型面包车行驶证上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当事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有一个多月。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执法人员当即将车辆暂扣并进行立案处罚。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3年9月1日,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武定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向当事人进行了普法教育。2023年9月4日,当事人段云武表示愿意合规合法化经营,自愿加入农村客运,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武定大队组织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认为当事人能合规合法化经营,自愿加入农村客运,方便已衣群众出行需求,一致决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处罚。

【典型意义】

推动农村客运市场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疏堵结合”。当前,部分偏远地区群众居住分散、出行需求不足,偏远农村的道路交通设施相对较差,特别是一些地方非法载客现象严重,安全隐患较大。为了给农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实惠、多元的出行方式,一方面要以“堵”为支撑点,对农村偏远地区做到常态化监管,对可能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逐一排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震慑,保持违法整治高压严管态势;另一方面,要以“疏”为关键点,在打击农村非法营运的同时,做到强化普法,对嫌疑车辆驾驶员进行普法宣传,让其深知非法营运、超员等违法行为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并引导其合规合法化经营,让有意向有条件的偏远农村驾驶员加入农村客运,不仅是提升偏远地区农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更是打通偏远山村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的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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