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5日,沈海燕在县政府412会议室主持召开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县政府贯彻落实意见;审议《武定县贯彻落实<关于楚雄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清单(送审稿)》等3个文件;审议《武定县上利普光伏项目投资开发协议(送审稿)》等4个协议;审议《武定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等相关事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兴明,县委常委、副县长朱江、赵鑫,副县长余捷、张美权、杨艳、周智荣、周学强、杨韧,县政府办主任祖正文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对县政府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研究。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金融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作出的安排部署,科学把握金融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努力把握新时代金融发展规律,扎实做好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武定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要求:
(一)紧紧围绕“金融助力发展”不动摇。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坚守金融的根本宗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武定“1+5+N”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重大战略需求,加强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和市场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建设“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示范区”等各项建设任务,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增强金融服务功能,不断满足武定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
(二)紧紧围绕“金融风险化解”不动摇。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全面、全程、全员”的风险管理理念,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将风险管理与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化解风险。
(三)紧紧围绕“金融服务质效”不动摇。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构建更加紧密的政银企稳增长工作机制,问计问需,纾困解难,持续推进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及时满足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差异化融资需求,切实解决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持续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规模,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精特新”、传统行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以及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建设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增强上下游企业服务能力,助力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
会议听取了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武定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实施武定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省州县党委、政府卫生健康工作决策部署,锚定武定县“一极三区”发展定位,加快建设健康武定新高地,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强化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为项目实施提供要素保障。将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项目清单,进一步深入分析本部门、本乡镇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计划实施力度。县卫生健康局要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加强沟通联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服务力度,靠前主动协调服务。各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谋划项目,切实发挥效益。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向上沟通协调和项目争取力度,合理申报项目计划、细化实施方案,分阶段、分年度高质量谋划争取项目,力争更多的项目落地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原则,高效率推进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要素保障,加大投入力度。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要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保持较高的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医疗卫生投入保障责任,积极支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有文、县政协副主席熊自禄,党组成员、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邓开荣,党组成员周建良,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按照议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