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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109004 公文目录: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公开公示情况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9日

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公开公示情况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3〕139号)要求,现下达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1076万元。款列2023年相关支出功能分类及经济分类科目。资金管理要求:一、要对照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目标要求,加大投入,履行好区域内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以增强县域高中办学质量为核心,促进高中办学多样化。要统筹用好现有中央和省级各类专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按照《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云办发〔2023〕7号)2023年建设项目申报原则,在上级补助资金下达后,由项目县兜底筹措建设资金并及时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二、本次安排资金优先支持纳入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县辖区内2023年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要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避免撒胡椒面,做好辖区内项目比对和筛选,做好年度项目执行管理,确保项目“建一个成一个”,有序推进工作。省级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全省综合绩效考核,并建立教育年度发展质量分析报告制度。考核结果和质量结果与补助资金安排挂钩,形成闭环管理。三、项目备案表经州级初审、省级审核备案后实施,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要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四、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对照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五、要加强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专教专用。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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